二零一一年八月一日这天,马艳芳因为邮了几封信,长春市公安局610办公室的高朋、潘高峰跟踪到她家的楼道里将她绑架。
之后,吉林街派出所的警察抄马艳芳的家,抄走了电脑、打印机、手机等价值上万元的私人物品,之后把她送到长春第三看守所非法关押。
看守所就每天给马艳芳插鼻管灌一次食,狱警刘颖拿针就在马艳芳的手背上乱扎,扎完后马艳芳的手就成了开花馒头。马艳芳绝食了四十多天。就在马艳芳停止绝食的前两天,刘颖把马艳芳提出去灌食。
狱警刘颖和一帮警察群殴打马艳芳。那是在马艳芳绝食二十天左右,刘颖把马艳芳双手戴着铐子提到一个没有监控的仓库里,就开始打,她刚一动手,一下就来了好几个警察,有韩佳彤、赵姝、徐晶等,她们一起向马艳芳开攻,不一会马艳芳就遍体鳞伤了。
刘颖还把马艳芳的头发拽下一大团,头皮差点被拽掉;还用皮鞋跟踩她的右脚背,在上边拧,骨头差点拧碎,后来脚肿的不敢走路,她们正打的起劲时,刘英九所长来了,她看到徐晶等人胳膊上划坏了,就心痛的说:“你们怎么搞的都挂彩了?”那是她们打我时被我戴的手铐划坏的,这时我给她看伤,她也不看,显然她们是预谋好的。打完后把马艳芳送回号里,马艳芳已经哭抽了,号里的人都看见了,警察也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