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105618
中文姓名:
郝志鹏
姓名拼音:
Hao Zhipe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依兰县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区号:0451)
院长:孔庆春 办电57239229 手机13303607168
依兰县法院:
院长孔庆春13303607168
刑庭庭长张安克13351817678、13234501063、13904640569
吕守方13904640390
副院长:史锦田57222378、宅电57283066、13845028828;陈佰新57223862、15104509997;熊双龙13100953444。
副书记:张丽红 办电57221788 手机13314506788
审委会专职人员:郎继娟57223531、13604815363;王友13263617999。
执行局长、审委:王冲57221091、13845026999。
执行局副局长:郭利 手机13845028818
立案庭负责人:郭利57222467、18945018818。
刑庭长:张安克13234501063、13904640569。
张丽红13314506788
办公室主任:王永军 办电57223229 手机13304613338
监察主任:魏晓军13766923335
立案庭庭长:吴红13329310606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哈尔滨市依兰县法院陪审员。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下午一点半,在依兰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白丽艳女士的非法庭审准时开始,审判长是张安克;陪审员于宏光、郝志鹏;书记员杨宇光;公诉人陈玉杰、汝少华;法警两人;家属一人;旁听一人,律师一人,家属辩护人一人。白丽艳女士的非法庭审历时两小时零五分钟后被迫结束。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6/4/优秀女会计遭非法庭审-律师、家属力辩无罪-388260.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