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62
编号:
E000105639
中文姓名:
张澎
姓名拼音:
Zhang Peng
性别:
职务职称:
审判长
工作单位名称:
大庆市中级法院(大庆市中院)
工作单位地址:
大庆市中级法院:
地址:萨尔图区东风路8,邮编163311
刑一庭办案法官陈浩(女)
刑一庭内勤 李维靖(男)
立案审查人:刘亚旋

中院高层办公室电话:0459-682900X(尾号从001至009到010)
院长王忠明
副院长李树民13836900002办6829007
副院长顾双彦13304591151办6829008
副院长何文平18646660801
副院长王言斌
副院长赵亮13359596003
审委张润柏13804689560
审委谢洪程13936939383
立案庭庭长周亚芬13936709701
审判员周广彬13836950950
刑二庭庭长丛海彬13936887687
刑一庭:
庭长杨晶 6829123、15304860067
副庭长张丹13936809198
赵政宏 6829130、15304860060
陈世余 6829126、15304860059、13604665788
郑丽媛 6829270、18603672782
刘国喜 6829503、15304860061、13059040900
刘晓华 6829075、15845886558
姜云丰 6829097
李维靖 6829095
陈浩6829158 15304860196
徐曼6829270
于涛6829129、13804666697
霍旺13936785308(法医?)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大庆市中级法院审判长。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2017)黑0604刑初314号]枉法诬判法轮功学员郝明媚四年冤刑,并敲诈勒索两万元。郝明媚女士因不服一审法院枉法冤判,依法上诉到大庆市中级法院。二审中院于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2019)黑06刑终139号]枉下非法判决,维持一审法院诬判。至今郝明媚在大庆看守所被非法拘禁二十七个月。二审审判长:张澎;审判员:王海燕;审判员:赵鹏;记员:徐曼;法官助理:刘国喜。

吕观茹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向大庆市中级法院上诉,要求二审法院法官能遵守职业道德,公开开庭,以事实为依据,公正的依法行使二审权力,纠正一审法院诬判好人的严重错误与违法行为。

黑龙江省大庆市法轮功学员吕观茹依法向大庆市中级法院上诉,然而大庆市中级法院于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三日下二审判决,继续违法,维持原判。二审审判长张澎;审判员:王海燕、赵鹏;书记员徐曼;法官助理刘国喜。

大庆市法轮功学员路朝波、王玉红、张万生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大庆市中级法院。三月二十六日,上诉案已经到达中院,法官为张澎。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日,二审法院无视上诉人陈述的事实理由及辩护人意见,枉法裁决((2020)黑06刑终87号),驳回上诉,维持冤判。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6/11/大庆林甸县六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三至七年-426846.html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1/4/25/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大陸綜合消息-423779.html#2142511026-1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6/9/大庆英语教师郝明媚被非法判刑四年-38848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