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元明自二零一六年四月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任大连市旅顺口区司法局中共党组书记、局长。吴元明在任职期间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如强行洗脑、非法判刑等。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大连地区各县区警察同时行动,绑架了数十名法轮功学员,被当地公安局称为「1614」大案。其中九位旅顺口区法轮功学员后被旅顺口区司法局、公检法非法判刑,最高刑期高达十年:刘仁秋十年,罚款五万元;盛杰七年半,罚款三万元;谷树春二年,罚金款三千元;金淑月一年半;于永富一年三个月;王红玉三年半;王金荣一年四个月;刘代学判三缓三;王会轩判三缓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