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105674
中文姓名:
钱华
姓名拼音:
Qian Hua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肥城市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東省山肥城市郵編:271600 電話區號:0538
院长:石军,办电:0538-3212141、0538-3567266。
法院刑庭庭長:王宏波 家庭 電話:0538-3218083
辦公室電話:0538-3225773
副庭長:劉厚桂 家庭 電話:0538-321601
法院紀檢組長: 孟昭宏 家庭 電話:0538-3213389 手機:13325272389
法院審判庭 辦公室電話:0538-3225770
法院立案庭 辦公室電話:0538-3225749
法院刑庭 辦公室電話:0538-3225774
翟春峰 家庭 電話:0538-3212649
檢察院起訴人員:王啟莎 張海強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肥城市法院审判长。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三日,山东泰安肥城市法院非法对法轮功学员张绪民、刘芊、韩雪华、鹿克芹、马俊亭、胡秀香宣判:张绪民被冤判二年六个月,罚款三万元;刘芊被冤判二年六个月,罚款三万元;韩月华被冤判三年六个月,罚款三万元;鹿克芹被冤判三年六个月,罚款三万元;马俊亭被冤判三年缓刑四年,罚款四万元;胡秀香被冤判一年六个月,罚款一万元。

这次非法开庭审理的审判长是钱华,审判员是霍玉君,陪审员是刘光民,法官助理是王树梅,书记员是李娜。公诉人是肥城市检察院的检察员纪文达和姚翠霞。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6/17/山东泰安市张绪民等六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388824.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