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94
编号:
E000105704
中文姓名:
李鹏
姓名拼音:
Li Pe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朝阳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7755号,邮编:130012
电话區號:0431,电话:88559260(内勤)、88559353(外线)、88559394、88559374
近照:
家庭住址:
主审法官:李鹏:0431-88559298
迫害事实:
长春市朝阳区法院法官。

二零一九年三月十四日早晨6点30分,长春市法轮功学员周秀芝被非法开庭,周秀芝要求的做无罪辩护的律师根本不在庭上,法官说:你自己辩护吧!周秀芝再次强调无罪。法官急不可耐的休了庭,前后就开了10分钟。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四日,周秀芝的代理律师:来自北京的程律师,王恩国的代理律师郭律师和家属一起,4点30分就到看守所排队准备接见当事人,之前一直能正常接见,进入五月份开始,看守所找各种借口不允许律师接见,律师验完律师证后,又来到看守所,这次理由竟然是;律师法改了,所有手续都得重新换,律师说,我们的手续在吉林省其它地方都能用,你们为什么说不行,看守所说上面就是这么规定的。律师担心当事人有事,急急忙忙和家属一起赶到了长春市朝阳区法院,主审法官李鹏就是不接电话,10点多接了电话说:我们这有规定,你们去司法局备案吧。到了司法局,司法局的接待人员说:你们是外地律师,我们这不负责备案,我们只负责本地律师备案。

六月十五日,家属带着律师手续去法院找李鹏法官,一上午电话没有人接,下午时候,李鹏接了电话,听到孩子的哀求,李鹏说,他会尽自己最大努力少判你妈妈一些的。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长春市法轮功学员周秀芝被非法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6/22/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88736.html#1962203715-3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