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2
编号:
E000105709
中文姓名:
他维雄
姓名拼音:
Ta Weixio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城关区焦家湾派出所
工作单位地址:
所长:哈旭东 电话:13399317735 18893125341
教导员:陈晓东 电话:13399317188
副所长:朱峻 电话:13399317509 18794825346
副所长:高鹏 电话:13399317843 13909425397
副所长:蔡树东 电话:13399311518
姓名:苏晓雷 电话:13399317602
姓名:他维雄 电话:13399317586
籍内勤:刘宗萍 身份证内勤:刘娟
电话:13399317251 电话:13399317290
辅警 傅鑫 18109491128
焦家湾派出所焦家湾社区警务室位于东岗东路987-40号
姓名:赵海城 姓名:他维雄
电话:13399317238 电话:13399317586
姓名:焦阳 姓名:高鹏
电话:13919022710 电话:13399317843
姓名:王鉴悟 电话:13399311783
姓名:郭秀兵 电话:13399312052

焦家湾派出所焦家湾南路社区警务室位于焦家湾南路105号七三二三厂家属院内
姓名:岳慧 电话:13399311602
焦家湾派出所嘉峪关东路社区警务室位于东岗东路987-40号
姓名:苏晓雷 电话:13399317602
姓名:朱骏 电话:13399317509

近照:
家庭住址:
焦家湾派出所焦家湾社区警务室位于东岗东路987-40号
他维雄 电话:13399317586
迫害事实:
甘肃省兰州市焦家湾派出所警察。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三日是法轮功学员韩旭被非法拘留期满的日子,家人到桃树坪拘留所没有接到人,后得知韩旭被焦家湾派出所非法刑事拘留,劫持到西果园看守所非法关押,还告知家属要给其判刑。办案警察是苏晓雷和他维雄。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五日上午,城关区法院对韩旭被构陷一案进行了非法庭审。辩护律师对检察院的起诉书以及证据一一予以驳斥。律师说:“证人说韩旭在十四点的时候给其宣传法轮功,十四点零五分看到韩旭被两个警察带走了,证据中又出现十四点四十分韩旭给另一位证人宣传法轮功。既然人已经被控制,十四点四十分又怎么宣传去了?”公诉人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律师提出,警察他维雄以诱导的方式让韩旭说法轮功,并录音,将韩旭举报抓捕的行为属于“钓鱼执法”。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2/20/甘肃兰州法轮功学员韩旭被非法判刑三年-421127.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6/17/非法拘留期满-兰州市韩旭被继续非法关押-38882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