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初,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陈学升突然被河南省纪委工作人员赵全信等人带走。当天带到河南省“双规中心”一楼,告诉陈学升被双规了,并查抄陈学升的办公室。。调查陈学升的省纪委这个小组共有三个人,一个是赵全信,另两个是借调来的:一个是商务厅监察室主任郑波,一个是巩义检察院抽调过来的。
赵全信告知陈学升:有人举报你在分管基建期间有受贿行为,并说:你单位有人署名告你,还告到了中纪委,中纪委签了字后我们才查你的。
后来赵全信来回调查,把和陈学升来往关系密切的朋友亲戚之间来往时送给的钱拼凑有二十四万元。他就把这钱当成陈学升收受贿赂的证据了。还诱骗陈学升把这钱交给纪委,争取从宽处理。
二零零七年二月,此案转到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陈学升也被关押到了河南省看守所。检察官找陈学升谈话时,他才知道自己上交的那二十四万元,现在却成了审判的证据。检察官说:这钱构不成受贿。我们办了那么多案,象你这种情况根本没有。陈学升说:构不成受贿,你往省高检反映啊!他答应会反映的。十来天后检察官找陈学升说:你的案情我们反映了,省高检说你这个案件是省纪委定的,他们也做不了主。二零零七年七月,法轮功学员陈学升因被构陷“受贿赂”而被金水区法院非法判刑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