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88
编号:
E000105951
中文姓名:
高亮
姓名拼音:
Gao Liang
性别:
职务职称:
指导员
工作单位名称:
昌乐县国保大队
工作单位地址:
【昌乐县公安局】
副局长:张志利13906360506、18678078610
[国保大队] 办公室:0536-6296083
大队长:于建军18678078856、0536-6296081;常全斌0536-6296081办、6299204宅、18678078839、15905369389。
副队长:赵世胜0536-6296082办、18678078912、13863629388
教导员:高亮13625369077;于明芳0536-6296085、13953671881。
中队长:单亦成(单既成)15866191767,18678078808
近照:
家庭住址:
【昌乐县公安局】
副局长:张志利0536-6296006、13906360506、18678078610。
[昌乐县国保大队] 电话:0536-6296083
大队长:于建军18678078856、0536-6296081。
指导员:高亮13625369077
中队长:单既成15866191767,18678078808。
迫害事实:
昌乐县国保大队指导员。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二日,山东省潍坊市五图街道石人坡村村支书张德胜派治保主任刘锡亮(音)带领两人绑架到该村庄讲真相,正要离开的昌乐县五图街道法轮功学员宇美霞,张德胜将宇美霞非法关押在村里一宿,并向派出所恶告。翌日由五图街道派出所和县国保大队指导员高亮、中队长单既成将宇美霞胁持到潍坊看守所非法关押,据说已被非法批捕。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省昌乐县法轮功学员宇美霞遭非法批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7/8/二零一九年七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89752.html#197805751-22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