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18
编号:
E000106034
中文姓名:
石峰
姓名拼音:
Shi Feng
性别:
职务职称:
公诉人
工作单位名称: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检察院:(白天) 0467-2682307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检察院公诉人。

二零零二年二月七日晚,房起财到同修家,敲门时发觉屋内有人蹲坑,他飞跑下楼,后面的警察开枪射击,然后把他绑架到鸡冠区永昌路派出所,酷刑逼供、毒打,然后被绑架到看守所关押一年零八个月。

期间,公检法相关人员罗列罪名,以此来邀功请赏,因房起财不承认这些莫须有的罪名,在鸡冠区法院先后被庭审三次。有一个法官叫张保明,公诉人是鸡冠区检察院的石峰(女),她说房起财态度不好,要求重判。房起财被冤判了十五年,于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七日被绑架到牡丹江监狱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9/7/4/冤狱十五年后-黑龙江省鸡西市房起财回家-389559.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