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王胜,院长:0539-8965801、17605390077
2、马志晓,副院长:0539-8965802、15666190007
3、赫中勇,副院长:0539-8965805、15666190009
4、李培青,副院长:0539-8965806、15666190011
5、刘西刚,副院长:0539-8965807、15666190017
6、张秀军,纪检组组长:0539-8965808、15666190013
7、张朝霞,诉讼中心主任:0539-8965809、1566190016
8、杨继秀, 审判委员会委员, 0539-8965810、15666190020
9、卢海涛,办公室主任, 0539-8965811、15666190012
10、王永涛,审判委员会委员, 0539-8965812、15666190079
8、李相元,审判员, 0539-8321989、15666190209
9、王琴,审判员, 0539-8321879、15666190118
10、王荣华,审判员,13969980064,15666190208,办公室 0539-8223512,0539-8320511
11、曹瑞琪,监察室,15666190106
12、孟宪菊 0539-8076681 15666190018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九日临沂市法轮功学员胡金平,在家中被绑架,并被非法抄家,国保警察及派出所人员未出示证件,未着警服,也未出示搜查证等合法手续,以胡金平个人的合法书籍作为证据进行诬陷,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一日,于看守所内进行非法庭审,家属十六、七人前去旁听,却被法官拒绝,最后只允许进去了三名家属。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兰山区法院法官王琴违反法律,将胡金平非法判刑一年半。家属已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刑事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