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五日下午,潢川县法院非法庭审赵渝海,辩护律师为赵渝海做了无罪辩护。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四日,赵渝海被信阳市潢川县法院非法判刑十年。据悉,赵渝海身体状况很差,血压高达280。
参与本案人员:公诉人:吴玉忠 审判长:董飞 陪审员:黄琳 陪审员:叶宏伟 书记员:王登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