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三年十月八日上午九点左右,万柏林区公安分局警察石发财带领兴华街道办公室主任刘莉、兴华街道和泽苑社区主任张永清、社区工作人员张建玲以及兴华小区派出所和区委的七、八个人来到张秀英家中骚扰和恐吓。
张秀英询问他们的名字和上门的缘由,并同时给他们讲述了大法的真相、修炼后受益的情况,告诉他们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权利,炼法轮功不犯法!警察石发财不仅不听,而且出口诬蔑大法。张秀英的丈夫和他理论,直到中午十二点多,他们仍然不走。石发财耍赖,要在张秀英家吃饭,被张秀英拒绝,他声称只要张秀英不放弃炼法轮功,他们天天都来。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上午九点多钟,法轮功学员王自琴被非法开庭。万柏林区公安分局出动近三十名警力、两辆特警车、三辆面包车,在法院门口及周围部署警力,在法院大门两侧人行道上拉起一百米长的警戒线。整个开庭过程包红斌和万柏林区委610主任石发财一直守在法院外。在法庭门口,警察严加盘查参加旁听者,只让家人进入,王自琴被冤判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