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日上午十一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等九人非法庭审。出庭时全部被强制戴着手铐、脚镣。
孙志芬(六十岁),被非法判刑十年,罚金三万元。
王素平(六十七岁),被非法判刑十年,罚金三万元。
张清香(六十九岁),被非法判刑六年,罚金二万元。
田玉琴(六十岁),被非法判刑六年,罚金二万元。
罗保军(六十二岁),被非法判刑五年,罚金二万元。
张润英(七十一岁),被非法判刑两年,罚金一万元。
郭润鲜(六十八岁),被非法判刑一年,罚金六千元。
胡兰英(六十五岁),被非法判刑一年,罚金五千元。
公诉人:仁欣贵 (本次案件的迫害人)
刑事检察一部负责人:宋玲玲 主要职责:行使侦查监督科、公诉科职能
刑事检察二部负责人侯强。 主要职责:行使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