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106512
中文姓名:
郝永军
姓名拼音:
Hao Yongjun
性别:
职务职称:
警员
工作单位名称:
易县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易县公安局电话:0312-8225111
值班电话:0312-8212110
局长王丙武
政委齐永安
副局长:王振生、李金承、王修成、刘志成、张大成
易县国保大队:
办公室0312-8212918
大队长田国军13832205568、13532205568
大队长张海燕
警察冯文广13931368469
警察冯立军 18932671196


易县公安局局长:董宏
副局长:冷振宇
国保大队办公室电话:0312-8212918
大队长:田国军 手机:13832205568
副大队长:张海燕 许秀珍

易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0312-8212836

易县公安局局长:翟国辉 0312-8212110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易县公安局恶徒。

一九九九年腊月二十三日,郭玉芬、王桂芳、张秀芬、武瑞芬、刘凤昌被裴山镇邪党书记张学刚、政法书记庞恒伯为首的恶人派人把他们绑架到裴山镇进行逼供讯,对每个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恶徒孙运起、郝永军等用残暴的手段进行迫害,武瑞芬被恶徒四面围打,打嘴巴有四十个,王桂芳、郭玉芬、张秀芬也同样受此毒打。刘凤昌被暴徒扒光衣服,用皮带抽,四面脚踢打嘴巴,在雪地站了三个多小时。刘凤昌和其妻武瑞芬被勒索七千元。王桂芳被勒索五百元、郭玉芬三千元、张秀芬六百元。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27/河北易县裴山镇东白涧村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252416.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