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七日晚19时,鸡东县公安局国保大队10恶警伙同永安镇派出所2警察非法闯入大法学员曲德洪住宅,恶警队长于洪军非法搜出的三千九百元人民币、四只手机(有给别人修理的)、一台微型摄像机、一台电脑和曲德洪夫妇一起带走。对曲德洪施以刑讯逼供。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中旬,鸡东县国保大队长于洪军伙同东海派出所所长宋文革带领一帮警察突然闯到法轮功学员顾爱民家,也没出示证件,就翻箱倒柜弄的尘土飞扬,抢去电脑一台,把她绑架到鸡东县公安局。在刑讯逼供中,恶警用白塑料管打她的脚心,打嘴巴,半年后,顾爱民绝食闯出,回家了。回家不久,恶警又来找她,使她不得安宁,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份,恶人举报大法弟子,晚上五点多钟四个国保大队的恶警闯入大法弟子家(有于洪军、何文明、张臣)抄家,搜走手机、复读机和几盘空磁带,绑架大法弟子到国保大队非法审讯,于洪军威胁大法弟子,并诈骗大法弟子家属拿三千元钱做押金才能放人,说没事会把钱退还。次日天又说过三个月以后没事再还钱。三个月后(二零零六年四月份)恶警到大法弟子家,骗家属带大法弟子去核实点事,如果没事,正好把钱拿回来。次日晨,恶警们把3名法轮功学员一同送到了哈尔滨劳教所。因体检不合格遣返。于洪军说:三千元钱一路上花的差不多了,剩点留着以后体检用。
二零零七年六月八日,大法弟子史晓春本该期满回家,但长林子劳教所有条邪恶的规定:凡在期满时不写保证书,没有“转化”的学员,必须由本人所在地的“六一零”人员或本村村干部接人,否则不放人。那天,银东村村长在当地610的授意下去接史晓春,然后直接送到“六一零”办公室问话。他们让史晓春写不炼功等保证,史晓村拒不配合,并给他们讲大法真相,结果“六一零”邪恶人员不许他回家,直接绑架到了本地看守所继续非法迫害。
史晓春家人去找县“六一零”要人,“六一零”推诿说是镇政府团委书记徐辉不同意放人,因为在长林子劳教所史晓春没有写保证书。家人去看守所看人,只说了几句话,就被撵了出来。因为国保大队队长于洪军不允许家人随便说话。史晓春家人到处要人,史晓春于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九日才回到家中。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五日早八点,鸡东县公安局何文明、张臣,王金等强行将张明辉绑架到县公安局非法审讯。于洪军向张明辉脖子、身上倒矿泉水,用报纸铁夹子夹张明辉的嘴、两耳数分钟。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四日早四点,姜雯上在岳母家中,鸡西国保大队、鸡东国保大队、哈达派出所十多人翻墙进入岳母家,抢走姜雯上的计算机、打印机、刻录机、DVD、书籍、光盘、耗材等装了一小货车,并将姜雯上绑架到鸡东公安局。鸡东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的警察轮番审问姜雯上,还刑讯逼供和酷刑折磨,不让睡觉。主要负责人有:于洪军、韩恒昌、孙作恩、何文明等。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五日晚八九点钟,鸡东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三、四个恶警闯到鸡东县大法弟子苑立树家非法抄家,把电脑、手机和大法书籍搜走,并绑架了苑立树。
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日,苑立树到鸡东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要回自己的物品和钱,国保恶警大队长于洪军说给二千元,苑立树说:你这不是勒索吗?于洪军看苑立树不同意,又推说下星期一来再说吧。
片警张弛和国保大队何文明,孙作恩,于洪君等十多个人到鸡东县退休教师法轮功学员孔令芝家,没有钥匙,派人撬锁,硬是撬开楼门,把孔令芝家翻的一片狼藉,抢走笔记本电脑一台,新打印机一台,移动硬盘一个,MP4两个,孔令芝的身份证,还有大约五百多元左右的现金,大法书籍和师父法像。当时孔令芝没在家,为了避免恶人对孔令芝的进一步迫害,孔令芝被迫流离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