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九日上午九点,沁阳市公安国保大队长张海军伙同沁阳太行派出所片警杜贤等十几个警察,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赵春娥家,进屋后直接搜查。赵春娥问:“你们有检察院批示的搜查证吗?”并拿出手抄的由柳斌杰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第五十号》文件给他们看,张海军无奈的说:“我要不执行命令,我的饭碗就没了。”赵春娥拒绝签字,警察代签,但强行将赵春娥送往焦作拘留所,非法关押七天。七月二十六日,赵春娥回到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