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2
编号:
E000106829
中文姓名:
任尔昕
姓名拼音:
Ren Erxin
性别:
职务职称:
院长
工作单位名称:
庆阳市中级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甘肃省警察学院副院长,曾任庆阳市人中级法院院长,甘肃省崇信县人。

任尔昕一九九三年七月甘肃省政法学院毕业后留校工作,二零一零年五月至二零一六年一月任庆阳市人中级法院副院长、院长。二零一六年至今任甘肃省警察学院副院长、院长、甘肃省公安厅中共党委委员等职。

任尔昕在任庆阳市中级法院长期间,被冤判的法轮功学员有:吕银霞(四年)、缪慧霞(四年半)、寇平(四年)、李玉(二年)、杨眉(一年半、二零一八年又被冤判七年)、许惠仙(三年半)、李忠进(四年)、拓俊绒(四年)、魏岁春(三年)。

任尔昕操控下的庆阳市中级法院更邪恶,对一般的刑事案件,上诉有从轻或减刑的,但对法轮功学员上诉的从来没有减轻的,反而有加重刑罚的。如:二零一四年宁县法院对吕银霞判五年管制,未开除其公职。上诉到中级法院后,该邪恶院长发怒,认为判的轻了。后来,由中院直接审理,反而加重了,判了四年实刑,并开除了其公职。这就是他在市中院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的典型例子。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8/5/曝光甘肃省庆阳市原中级法院院长任尔昕恶行-39106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