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鞍山海城市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副队长杨松带领南台警察胡世龙,到学校将王宏柱非法带走,先后非法搜查了他的两个临时住所,扣押四部手机、笔记本电脑等许多私人物品,还有三万元人民币及给母亲的生活费4500元。绑架王宏柱之后,海城国保于八月二十三日又去了南台高中,把王宏柱办公桌上一部台式工作电脑也拿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