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六年三月,曲德新进入丹东公安系统,二零零六年六月前任丹东元宝公安分局局长;二零零六年六月至二零一一年任丹东市振兴区公安分局局长、振兴区副区长。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血腥迫害法轮功开始后,曲德新一直充当打手,曾受到过中共公安部、辽宁省公安厅及丹东市政府给予的各种“奖励”。
在其任职振兴区公安分局局长期间,振兴区、元宝区等数十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入狱,遭抄家、拘留、劳教的法轮功学员更是不计其数。大批法轮功学员因其迫害,被开除工作,流离失所,妻离子散,家破人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