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106913
中文姓名:
宋惠良
姓名拼音:
Song Huiliang
性别:
职务职称:
院长
工作单位名称:
振兴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振兴区人民法院地址:振兴区兴三路28-1号 (区号0415; 邮编 118000)
翟振宽 院 长,手机 13941525757
崔大勇 副院长 办0415- 3137268,宅0415-3137875,手 机13941570481
栾永军 副院长 办0415- 3135341,宅0415-7187771,手 机13842519011
张达远 副院长 办0415- 3126616,手机13358771717
王常庆 刑事庭长办 0415-2277068
陶占华 刑事副庭长办0415 -3139521,手机13842519658
董文 刑事庭长 办0415-2277071 手机18242424769
代连芬 法官,办0415- 2277041
蒋雅贤 法官,办0415- 2277041
冯泰昆 审判长
张乾 法官办0415-2277072
代理审判员 王连友
代理审判员 王连耀
代理审判员 苗蕾
代理审判员 蒋芳新办0415-2277072
人民陪审员 宋诚
书记员 马丽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丹东振兴区法院院长。

二零零二年十月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任东港市法院院长,二零零七年十月调离东港,任丹东振兴区法院院长。宋惠良积极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在他任职期间,至少有六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宋惠良后调任丹东振兴区法院院长,非法判刑多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零年宋惠良患肺癌死亡。宋惠良为了眼前既得利益而助纣为虐,最终害了自己。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7/13/迫害法轮佛法-辽宁各地恶人遭恶报概述-389825.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