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36
编号:
E000107301
中文姓名:
丁国福
姓名拼音:
Ding Guofu
性别:
职务职称:
副局长
工作单位名称:
萨尔图区公安分局(萨区公安分局)
工作单位地址:
萨尔图区公安分局相关责任人电话(区号:0459)
职 务 姓 名 办公电话 住宅电话 手机号码
局 长 梁胜利 (迫害第一责任人)
4688999 6509989 13009830055 13009830055
政 委 刘志礼 4607779 4663506 13394650062 13936944444
刑侦副局长 朱为民 4685888   13394663388 13936789300
治安副局长 彭国海 4608345 6619916 13394663005 13303693567
小区副局长 李安波(迫害政策执行者与迫害行动指挥者)
4683666 5761626 13394664006 13059086669
综合科长 关 健 4686509 6619006 13394660091 13009830071
小区二队
队 长 敬爱国 4682175 4327918 13303697766
副队长 孟大勇   13009820053 13304594799
民 警 冯彦军       13091665191
贾淑琴   4689072 13394663151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二零一八年一月任大庆市公安局萨尔图区分局副局长。

二零零九年八月五日时任大庆市公安局大同分局刑事侦查三队队长的丁国福,积极参与绑架采油八厂法轮功学员张士平、夏显芳夫妇的罪恶行动,并对二人进行非法抄家、刑讯逼供。

八月六日晚,萨尔图区公安分局警察将夏显芳劫持到大庆第一看守所、将张士平劫持到大同区看守所继续迫害。后又暗通大同区法院秘密开庭,诬判张士平四年,诬判夏显芳五年。

二零一八年,任萨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的丁国福,参与“11.9”绑架案。例如:警察对法轮功学员赵秀英的绑架案。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上午,三个便衣警察闯到赵秀英(五十来岁)原工作单位五官医院欲绑架她,被告知赵秀英的工作关系已被分流到南区医院,三个便衣去了南区医院,得知赵秀英的具体工作单位是通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这三个便衣警察又去了通讯社区,赵秀英当时没在单位。晚上六点钟,萨区公安分局、火炬派出所六七个警察闯到赵秀英家,把她绑架。抄走法轮大法著作《转法轮》一本、一个笔记本电脑和手机(手机已还)。赵秀英当晚九点钟被丈夫接回家,但不让与外界接触。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