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53
编号:
E000107415
中文姓名:
陈文通
姓名拼音:
Chen Wentong
性别:
职务职称:
公诉人
工作单位名称:
青岛市市北区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青岛市市北区检察院公诉人。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高铭霞第一次被非法开庭。只允许两名家属旁听,非法开庭时更换了起诉人,由原来的李芳芳换成了陈文通。开庭期间,辩护律师对构陷高铭霞的所谓证据提出异议,家属辩护人对证人证词提出异议,法官厉建军不予理睬,还威胁律师。庭审前提交的“非法证据排除”及“侦查人、证人等出庭”的申请也被当庭驳回。高铭霞在自辩过程中屡屡被法官打断,律师也被法官强行打断,不让讲。律师辩护未结束,法官就宣布休庭,说择日开庭。

二零一九年七月五日,法院又第二次非法开庭,公诉人出具非法的补充起诉决定书,把高铭霞之前被迫害说成是“累犯”,建议重判,不得假释。开庭期间,律师提出有异议的证据排除申请再次被法官无理拒绝。高铭霞也多次强调国家没有一条法律证明法轮功是违法的,家属辩护人也提交了其母亲张德秀所写的情况说明,法官拒收。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四日,高铭霞被青岛市市北区法院非法判刑九年。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8/20/青岛法轮功学员高铭霞被非法判刑九年-39168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