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1年11月22日,辽宁抚顺市清原县草市镇法轮功学员王香玲(女,四十八岁)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并被送往“抚顺市吴家堡劳动教养院”。遭恶警陆凯和姚管教毒打。
2001年末,大法弟子去北京和平上访,被当地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押回,非法关押在看守所15天。当时,她反迫害绝食,在她血压、脉搏几乎是零的情况下,当地派出所的恶警强行把她拖上警车押到抚顺教养院。正逢严冬,零下30多度,把她押到一间满是冰霜、无暖气、无床的监室。恶警陆凯的辱骂,恶医苏某的强行灌食,令人无法忍受,但她仍然坚持炼功。后来他们送她去了医院。
恶警不让大法弟子见阳光,整天关在潮湿的牢房,大法弟子百分之八十的人都生了疥。她生的比较重,臀部都化脓流水了,不能坐小板凳,孟岩(孟研)硬让她坐,不坐就大打出手。不让洗澡,恶警石青云、陆凯等骂大法弟子们,根本不拿大法弟子当人,不让家人接见。
抚顺市吴家堡劳教所还有十几名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男管教,臭名昭著的有:路凯、刘XX、周XX、副队长王军等几名打手。大法弟子高娟,女,34岁,不畏强权,被这几名恶警残酷殴打、用电棍电击她。她的脸部被电击、毁容。
抚顺劳教所把女性法轮功学员分成七个班,每个班有二十人左右。一次,主管恶警陈陵华叫来十多个男警,警察吴伟、陈陵华、王军、路凯等逼她们“转化”,对她们拳打脚踢,电棍电她们,打的同修嘴里流血,其中一个警察,握着拳头朝她的眼睛打来,刘春梅和警察四目以对,她心无杂念,背诵大法经文,顷刻,他的眼睛就不敢看她了,拳头没打过来。刘春梅对陈陵华说:“你们用暴力迫害法轮功学员,逼迫‘转化’,会招致恶报的。你们把某人今天“转化”,明天就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