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八年十二月,警察给冯光云戴上手铐脚镣带到荔湾区法院的一间小屋里非法庭审。冯家去了三人,儿媳还被挡在门外,不让进,只让丈夫和儿子两人到庭。非法庭审的审判长叫蔡正尧,公诉人叫李凡。整个过程不让冯光云作任何的陈述和申辩,就草草收场。最后,冯光云被诬判一年,勒索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