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日下午二点左右,天津市北辰分局警察刘峰(警号:400271)带着一个大张庄派出所警察(警号:400218)还有一个片警,以查户口为名骗得刘连昆家属开门,进屋后片警开始录像。当时刘连昆没在家,他们进屋后就开始说诬蔑大法的话,家属和他们讲真相。
等到下午四点左右刘连昆回到家中,也和这三个警察讲真相。分局的警察要求换个地方说,刘连昆不配合,然后这个警察打了两次电话叫来了三、四个警察,将刘连昆架出屋子绑架;同时抢劫走了家中的一本《转法轮》和一本《洪吟二》。警察晚上在没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将刘连昆店中的打印机、墨水、A4纸等物品非法抄走。
二零一九年八月七日上午,赵金淑一开门,被北辰分局刘峰时带领的多个警察强行闯入家中,警察带了一张空头的证明,在没有任何证据情况下,非法搜查了赵金淑的家,抄走了大法书籍和大量现金等,还抢走了儿子的电脑和打印机及很多物品(儿子是常人,未修炼法轮功)作为“证据”,并强行绑架了赵金淑,现被关押在北辰看守所。参与现场迫害的主要负责人:北辰分局国保科科长刘峰。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天津北辰区法轮功学员贺云在天津站附近的包子铺工作时被北辰区国保头目刘峰及佳荣里派出所警察(共两男一女)带到家中,实施抄家、绑架。抄走大法书籍、师父法像、电脑、真相币若干及少许真相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