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六日上午十点左右的时候,突然有两个女的敲门,进法轮功学员郝淑芳问谁,她说是社区的,实际是西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阎眉明和长延堡派出所的两个女警,因为他们经常的敲门骚扰,使我的精神、身体遭到很大的伤害。
一下又闯进来十几个便衣。他们中有一个叫刘方军,是长延堡派出所的副所长,到厨房拿了菜刀,要砸锁,箱子就被刘方军用菜刀砸开。他们却盗走了箱子底放着的一万块钱现金和一万二千块钱的存折,劫走了进法轮功学员郝淑芳所有的法轮功书,还有一本手抄《转法轮》,共计五十四本,做了记录,叫郝淑芳签了字。
房子就象土匪扫荡过的一样,乱七八糟,所有个人的东西,都没有让郝淑芳签字。
当郝淑芳发现少了一万块钱现金和一万二千块钱的存折后,马上就给片警打电话,说:我的钱少了一万,存款一万二千元的“一本通”没有了,小收音机也没有了。他说:小收音机在我这儿,钱没人拿。
第二天,郝淑芳去找他们,所长刘方军把郝淑芳非法扣押了一天,直到晚上十点半以后,才开车把郝淑芳送往拘留所,因身体不合格,才让郝淑芳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