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八年六月八日,哈尔滨市法轮功学员赵立波被跨区的道外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一日至四月十五日遭道外区法院两次非法庭审。在法庭上,警察将他们从赵立波乘坐的出租车里抄来的一百余元真相币作为所谓证据构陷赵立波。
哈尔滨市检察院公诉人陈宇、道外区法院审判长宋雪梅、陪审员贾新艳、沈显华参与迫害,对赵立波非法判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