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88
编号:
E000010844
中文姓名:
黄颂锋
姓名拼音:
Huang Songfe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梅江区公安分局
工作单位地址:
【梅江区公安分局】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江南定民路8号,邮编:514021
指挥室0753-2168333,政工办0753-2168361,法制股0753-2168310,信访股0753-2168380。
政委:肖健媚(女);
副局长:李文君,手机:13502378228(1968年12月生,原城北派出所所长,可能分管国保大队)。
副局长、原党委委员:钟炎昌,宅电:0753-2313580、手机:13502521248。
[国保大队]
电话:0753-2168210
大队长:邓立新 13802361161(2015年6月已任国保大队大队长,原为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接替薛清文)。
前大队长:李海珠
副大队长:刘国导(曾误作“刘国涛,梅城江南三板桥刘屋人”),宅电0753-2244395(2250003),手机13823855876。
副大队长:李海珠(2015年底已任国保副大队长,接替钟嘉政)。
教导员:陈辉(年约50多岁,警号120963,从1999年起一直参与迫害大法)0753-2244990,原国保股(政保股)股长。
国保大队人员:陈冬梅、陈志东、丘德明(2017年朱裕红家属见到此人,警号120300)、黄军。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梅江区公安分局恶警。

大法学员谢汉柱与郭雅芬等五人自2005年2月3日被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区分局非法拘捕后,在2月23至28日期间,不法干警薛清文和黄颂锋、陈志东、田雪龙、李建禄等在该局刑警队三楼对大法学员谢汉柱实施严刑逼供、酷刑迫害,其中黄颂锋的罪行如下:

恶警用手铐把谢汉柱的双手反铐在墙上的铁水管上,五日四夜不给睡觉;恶警田雪龙、黄颂锋、李建禄等人连续两晚用了六大桶水,将谢汉柱双手反铐在水管上,强迫他喝桶里的尿水、脏水,在他抵制迫害过程中,这些脏水全都淋在他身上,全身的衣服都被尿水湿透,在这个二月底连续阴雨的湿冷天气季节,恶警们使他寒冷受冻,冻得全身发抖,双手冻得没有知觉,连续两天晚上施用这种酷刑,每天用了陆大桶水,地上也被弄得尽是尿水。

不法干警黄颂锋、田雪龙、李建禄、陈志东、薛清文等人用大铁锤垫著书报大力敲打背部、体重150-160斤的人穿着皮鞋上到背部起跳踩踏等,严刑逼供,使大法学员谢汉柱身体严重内伤,邪恶害怕刑讯逼供事实曝光,一直不让谢的家人见面,直到被绑架到梅州监狱前不久,才让他的老父母见了面。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广东梅州恶警刑讯逼供谢汉柱的真相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27/126198.html
呼吁营救广东梅州谢汉柱等大法弟子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5/8/20/108806.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