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24
编号:
E000108599
中文姓名:
方韦华
姓名拼音:
Fang Weihua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金昌市司法局
工作单位地址:
金昌市司法局:8212473 公证处:8215142
王辉庆 局长 8213135 13909456870
谢仲仁 副局长 8318899 13993589599
万国川 副局长 8225626 13909450889
刘建生 副局长 8212097 13909458896
高泽秀 政治部主任 8313167 13150176860
兰绪平 办公室主任 8328569 13519458002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金昌市司法局副局长

(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组织人事、劳资、干部日常考勤监督、工青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分管办公室、政治部、立法科、规范性文件管理科,联系协调金昌监狱工作。

金昌市司法局二零一九年七月组织全市十一家律师事务所一百零三名律师及二百四十三名工作人员举行了“律师签字反对法轮功”的活动,人人过关,人人签“自愿书”,律师要讲政治站位。金昌司法局头头说,只有让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律师才允许给当事人辩护。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9/18/二零一九年九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93469.html#1991723721-2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