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24
编号:
E000108911
中文姓名:
赵龙
姓名拼音:
Zhao Long
性别:
职务职称:
科长
工作单位名称:
金台区公安分局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8号,邮编:721001
电话:0917-3153000 传真:0917-3153000
局长:田存录
政委:王维勤
副局长:赵英凯、程鸿斌、陈永亮
刑侦大队0917-3153110,刑侦大队长:许永红陪
纪委书记:雷战卫
总值班室0917-3153000
督察科0917-3153018
户政室0917-3153065出入境服务大厅0917-3871001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陕西省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执法科科长。

一九九九年至二零一七年左右任陕西省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执法科科长。

赵龙的工作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一个重要环节。作为执法科,就是负责核实各派出所上报的案件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比如判刑,劳教、刑事拘留、行政拘留等),然后上报局长签字;并负责监督下属有无枉法行为。因此,从一九九九年至二零一七年期间,当地所有被非法关押、拘留、劳教、判刑的法轮功学员的案件中,作为执法科科长赵龙都难辞其咎。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9/17/迫害法轮功-党干遭恶报-393004.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