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109012
中文姓名:
靳艳丽
姓名拼音:
Jin Yanli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朝阳县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区号0421
朝阳县检察院:
电话0421-2915218
新任朝阳县检察院检察长景立伟(喀左人):18742188111;13304216262
姚会红 副检察长: 办7286801;宅2802656;15942181968;13050938222
张永利 副检察长,公诉科 办7286366;宅2612817;15904210010;15642635599
张顺文 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 2923593; 13904219568;15642635588
于波 政治处主任: 7279110 15566445225;15642288500
杨树武 反渎局局长 2918787; 15642103266;15642288577
越广英(女)宅:2785808;13342367799;新号15642288579
王继辉:15904215111;新号15642288501
董群藉:13942101310;新号15642288525
王铁奎:办8999025 ;13190269881;新号15642288561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朝阳县检察院检察官

二零一九年四月辽宁葫芦岛市胡绍伟等三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朝阳县检察院。朝阳县国保大队参与迫害胡绍伟等三名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责任人是大队长梁士武。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九日胡绍伟等三名法轮功学员已被朝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构陷到朝阳县检察院,于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非法批捕。检察官是靳艳丽。

目前,三人被非法关押在朝阳市看守所。胡绍伟、刘颖实名控告朝阳县国保大队大队长梁士武、警察魏晓、韦超,朝阳县检察院王铁奎、靳艳丽,羊山派出所王云明等人到中纪委等有关部门。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9/28/三名法轮功学员被辽宁朝阳县法院非法判刑五年-393910.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