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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中区法轮功学员唐春华、江北区法轮功学员张庆碧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被绑架,二零一九年六月三日,在九龙坡法院非法开庭,后被非法判刑1年零3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判决书为(2019)渝0107刑初33号。审判长楚浩天,陪审员贾海涛、逯学良,书记员赵婧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