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2
编号:
E000109438
中文姓名:
唐某某
姓名拼音:
Tang Moumou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重庆九龙坡法院审判长楚浩天,陪审员贾海涛、逯学良,书记员赵婧瑶。

重庆市渝中区法轮功学员唐春华、江北区法轮功学员张庆碧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被绑架,二零一九年六月三日,在九龙坡法院非法开庭,后被非法判刑1年零3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判决书为(2019)渝0107刑初33号。

以下列出构陷法轮功学员唐春华的部份“证人”名单:
1,唐某某交出真相资料。
2,余忠惠交出真相资料。
3,雷筱交出真相资料。
4,郑万成交出真相资料。
5,张宗智交出真相资料。
6,吴慧芳交出真相资料。
7,杨渝,渝中区胜利路巡防队员,监控唐春华。
8,贺洪平,渝中区胜利路巡防队员,监控唐春华。
9,王德才,渝中区华福巷社区巡防队员,监控唐春华。
10,张郝,渝中区华福巷社区巡防队员,监控唐春华。
11,周莉玲,跟踪唐春华。
12,叶勇,跟踪唐春华。
13,张大伦,渝中区大溪沟派出所巡视员,跟踪抓捕唐春华。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0/4/二零一九年十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94155.html#19103222835-11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