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上午九点,临沭县法院法官吴淑玲对莒南县七十三岁法轮功学员李庆花非法开庭。公诉人阅读了构陷李庆花的所谓犯罪事实,并当庭出示一包构陷李庆花的大法真相资料,陷害李庆花,逼迫李庆花承认是她的,逼问资料是在哪弄得?是谁给的?
近十个月来,善良的李庆花老人饱受莒南县、临沭县公检法不法之徒的骚扰摧残,当庭昏迷过去,她的一双儿女大声斥责法庭人员说:“你们谁个没有老人?”“这不就是因为有病,炼了功嘛……学了功(身体)好了,你们三番两次的骚扰、绑架、威胁迫害。”法官及公诉人被问得哑口无言。非法庭审大约进行了半个多小时结束。
最终临沭县法院法官吴淑芳以李庆花触犯刑法300条“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作为莫须有罪名,对李庆花非法处罚2000元钱。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一日上午九点,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法院通过视频对莒南县法轮功学员毛德君女士非法庭审,主审法官吴淑芳,公诉人王健。
针对临沭县检察院的指控,来自北京的律师为毛德君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律师指出莒南县国保大队、派出所警察从毛德君家中非法搜查的物品没有列出任何清单,非法入侵民宅、非法搜查违反《宪法》,均属违法犯罪行为。信仰自由,毛德君信仰法轮功的一切思想行为都是合法的。
法庭上,毛德君着重讲述了自己炼功身体受益的经历。面对律师的逐条辩驳,公诉人与法官无言以对,默不作声,想必他们也自知对法轮功的审判只是走过场,完全是一种政治迫害,却披着一层法律的外衣。吴淑芳不准法轮功学员毛德君女士陈述自己为何修炼法轮功做好人,质询毛德君还炼不炼法轮功,将来还炼不炼?
据悉,法官吴淑芳遭莒南县政法委610恶人威胁施压,称毛德君的“案子”已经捅到省里去了,压力很大。吴淑芳也不理解为何律师为法轮功学员毛德君女士做无罪辩护,同时错误的认为海外法轮功学员的讲真相电话是对她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