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九年八月一日佳木斯同江市法轮功学员牟天菊被绑架并抄家,家中的私人物品(包括汽车)被抢走,家属在承受巨大压力下,请来了浙江左契律师事务所的纪中久律师,纪律师在接到案件后,依法来佳木斯市看守所会见当事人,确无故受阻。
在二零一九年九月二日,纪律师又以书面的形式向佳木斯市看守所提出安排会见的要求,至起诉之日,没有收到任何回应。
在这种情况下,纪中久律师为了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也为了维护自己的会见权利和工作权利,在二零一九年的九月九日,正式向佳木斯市郊区法院提出行政起诉状,控告佳木斯市看守所法定代表人孙健。对于纪中久的起诉,佳木斯市郊区法院不予立案,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