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109761
中文姓名:
彭朝柱
姓名拼音:
Peng Chaozhu
性别:
职务职称:
检察员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彭朝柱电话:15887813287
迫害事实:
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寻甸县检察官。

二零一六年一月七日,寻甸县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彭朝柱出庭“支持公诉”,以“寻检公诉邢字(2016)第5号起诉书”指控法輪功學員文春福、罗白秀。並於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一日出庭支持寻甸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文春福和罗白秀的非法庭审公诉,导致文春福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五千元,罗白秀被非法判刑三年半,被勒索罚金三千元。

二零一九年五月以来,昆明市嵩明县五位法轮功学员和一位好心人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看守所,董明仙被非法抄家。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上午,寻甸县法院对裴滟钫、董明仙、吴桂仙、苏丽芳四名法轮功学员和黄艳红共五人非法庭审。当天出庭公诉的是寻甸县检察官是赵建华、彭朝柱,主持庭审的是寻甸县法院法官郑红。

另外,法轮功学员许凤仙和张菊香目前还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看守所,构陷案件已移送到寻甸县检察院,近期寻甸县法院将对她们非法开庭。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3/27/2019年云南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综述-402919.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2/12/云南嵩明县非法庭审四法轮功学员和另一位好心人-396949.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