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正月十四)王金华在平原县三塘乡贴了真相不干胶,三月一日被齐家寨村主任贺金亮诬告,三塘派出所警察郡冰、詹兵对标语拍照。三月五日(正月十八日),王金华被平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王洪江,小队长姚加凯绑架,并抄家、审讯,王金华被送到德州市看守所,因血压高看守所拒收,三月十七日给王金华办理了取保候审。
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一日,国保警察王洪江叫王金华去公安局在起诉书上签字,王金华拒绝不签。王洪江说不签也要起诉你。一月十四日下午,国保警察姚加凯又叫王金华和保人刘金龙到平原县检察院去签字,王金华拒绝签字。姚加凯说不签字也得起诉,还说全地区的法轮功的案子归齐河和夏津这两个县管。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日,山东德州市公安局伙同平原县公安局,出动多辆警车和多个警察,对平原县的多名法轮功学员进行绑架、骚扰,当天绑架了法轮功学员于永萍、李晓霞、曹小燕、秦兰香等九人。大约十一月六日,又绑架了曹晓燕,还抄了其母亲的家,还有东苑小区的等十人,李宝林老人被非法抄家,抢走了大法书。同时绑架未遂和骚扰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