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省和天津市均为中共法轮功迫害最严重的省、直辖市之一,历任吉林省和天津市的主要负责人都是积极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帮凶。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吉林省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人数在全国31个省市中排名第4位。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刘金波长期在直接迫害法轮功的司法机构法院及公安部门任主要负责人,竭力执行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推动公检法司对法轮功学员的灭绝性的迫害,对吉林省和天津市形成的对法轮功迫害的严酷形势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责任。
刘金波于二零一四年八月至二零一八年一月任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伙同时任天津市公安局长赵飞不断升级对法轮功的迫害,大肆绑架、酷刑折磨迫害法轮功学员,致使多人被迫害致死。
刘金波自二零一八年一月任吉林省主管司法副省长、公安厅长后,全面操纵和指挥吉林省境内对法轮功的迫害。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四日,刘金波在全省公安二零一八年工作会议上,要求各级公安“要全面铲除邪教组织在我省(吉林省)的生存土壤,坚决摧毁其组织体系、活动窝点、再生能量。”刘金波多次就“公安机关安保维稳工作做出部署”。
据不完全统计,在刘金波任职期间,吉林省至少28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众多无辜的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抄家抢劫,非法拘禁,骚扰,被非法判刑及受到酷刑折磨。刘金波对其任职期间所发生的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责任。
据明慧网报道,二零一八年吉林省共有777人次法轮功学员遭受不同程度的迫害。其中:迫害致死1人,非法判刑65人,非法庭审26人,非法起诉15人,非法批捕34人,绑架463人次,骚扰134人次,各类经济迫害31人。
二零一九年吉林省共有1015人次法轮功学员遭受不同程度的迫害,其中:被迫害致死8人,非法判刑72人,非法庭审19人,绑架582人次,骚扰236人次,非法批捕27人;38人遭各类经济迫害,总金额:286605元。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五日,吉林省四平市公安局、梨树县公安局出动几百警力,包括四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梨树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巡警、交警、梨树县辖区内各派出所警察,还调动所辖社区的部份人员,并在长春市当地警察和社区人员的配合下,在长春市开始了对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大面积的绑架,并窜到在省内其它地区居住的学员及亲属家中进行绑架和抄家。由梨树县国保大队大队长王明山、教导员张喜昆具体策划、实施,手段是长期电话、网络监控及跟踪。
四平市公安局长亲自参与,带领四平市公安局及梨树县公安局共同绑架,并当作是政治任务、论功行赏,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的警察被记分奖励,非法抓捕一名法轮功学员记10分,非法抓捕轮功学员的家属记1分。鼓动不明真相的警察和社区人员在无知中作恶。此次行动,从调集数百警力的人数、配备多名随行医生、配备车辆、记录仪、照、录像设备、所采取的办案方式:反锁门窗、协助审讯家属(儿女)、非法抄家、现金扣押、录音录像等作案情节来看,无疑是一场预谋已久的、专门针对法轮功学员及家属的迫害和犯罪。
据统计,本次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及家属达30多人,他们是:孟祥岐、孟繁军、王桂珍、姚德义、付贵华、于健莉、王东吉、王克民、王凤芝、韩雪、江子、温某、韩建平、孙艳霞、高红玉、江涛、侯红幸、谭秋成、李长坤、付德才、李志玲、杨某、周某、任某、石某、陈某、娟子、关立新、姜洪、王凤华、崔桂贤、刘冬英、张绍平等,被绑架到四平市的各拘留所,于健萍及三个月的婴儿被监视居住,家中只给留两、三百元现金。此外,姜洪的弟弟姜辉和姜辉的儿子以及姜雪燕受牵连,被绑架到白山拘留所。
二零二一年,中共发动“清零活动”,几乎涉及到了所有的法轮功学员,包括九十多岁的老人和已经放弃修炼法轮功的人,有的被骚扰达十几次。
二零二一年吉林省法轮功学员遭各种迫害1293人次。其中:被迫害致死10人,判刑96人,庭审6人,起诉14人,批捕15人,绑架287人次,骚扰732人次,强行洗脑79人次,流离失所11人,经济迫害43人,迫害金额:115160元。
二零二二年上半年,吉林省九个地区法轮功学员遭各种迫害333人次。其中:被迫害离世3人、非法判刑22人、绑架100人次、骚扰99人次、抄家66人(强抢现金152600元)、扣发养老金39人。
二零二二年国际人权日(十二月十日)之际,三十八个国家的法轮功学员向本国政府递交了最新一批迫害者名单,要求依法对这些恶人及其家属禁止入境、冻结资产。这些国家包括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及新西兰,欧盟中的二十二个国家,以及另外亚洲、欧洲及美洲的十一个国家:日本、韩国、印度尼西亚、瑞士、挪威、列支敦士登、以色列、墨西哥、智利、多米尼加及哥伦比亚。
吉林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兼政法委副书记刘金波,在此次递交的名单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