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刘运祥因控告江泽民,被海林市公安局局张平,国保大队长丁玉华、国保警察关景伟、第二派出所所长李树华、教导员任传双、第三派出所所长金海珠、第四派出所所长金鲁宏、警察侯革、刘吉军、郑昆绑架,在海林市看守所被非法拘留十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