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四川绵竹市八名法轮功学员杨训成、尹光素、万孟蓉、郭远俊、黄伯会、卢尚蓉、蔡义凤、李永芳,被非法庭审,四位律师依法做无罪辩护。法轮功学员们也都声明自己无罪。其余四位法轮功学员被安州区法院强制安排法律援助律师做有罪辩护。
庭审从上午九点三十分进行到当天下午六点二十分,当庭审判长李强无法判决,说下来好好研究,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