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109947
中文姓名:
李海
姓名拼音:
Li Hai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德阳市旌阳区检察院
邮编:618000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峨眉北路一段251号
李海:0838-2566091 公诉科(法轮功学员李安英案主管检察官)
刘志安:13778239959 公诉科科长
曹宏泰:18728001888 批捕科科长
周波太:13990220707 主管副检察长
迫害事实: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

德阳市法轮功学员李安英于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被非法抓捕,五个月来,家属去相关部门要人,基本被拒门外。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李安英被非法批捕。九月二十九日,李安英被构陷到旌阳区检察院。十一月十八日,李安英被构陷到旌阳区法院。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李安英的家属再次到旌阳区检察院请求约见公诉人李海,却被其他人告知案件已经起诉到法院了。几经周折,家属找到旌阳区法院新址,查询到主管法官是罗晖。现在天冷了,李安英情况如何,家属一无所知。目前构陷案件已入法院阶段了,家属连一次通知也没收到。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上午,李安英被非法开庭。家属接到的通知是9点半开庭,和北京律师从九点一直等到10点55分才等到开庭;公诉人李海照本宣科的读完起诉书和国保提交的各种书面证据,律师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19/四川德阳市七旬李安英被判缓刑回家-399189.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2/5/四川德阳李安英被劫五个月-公检法拒绝家属问询-39665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