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五日,五位律师依法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穆敏、穆蓬娟、穆霞、穆丽芳和姜健美被谯城区法院非法判刑,目前(二零二零年一月),穆家四姐妹各自被非法判刑七年半,罚金五万元;姜建美被非法判刑四年半,罚金三万元。
主审法官是车海三,审判长是王利,市政法委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元凶、610头子孙超始终在现场,当时五名律师都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详尽指出检察官、法官、审判长等在犯罪,要求当庭无罪释放五位法轮功学员。
目前(二零二零年一月),穆敏、穆蓬娟、穆霞、穆丽芳和姜健美对谯城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已经正式上诉到中级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