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委常委龙福清,男,汉族,一九五四年生,湖北黄州人,二零一五年四月龙福清因受贿案获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十万元,一九九五年十月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龙福清任浠水县委书记,二零零三年十二月担任黄冈市委常委。在他任职期间,浠水县公安局、“六一零”、绑架法轮功学员三百七十七人次,劳教二十九人,判刑三人,迫害致死至少两人。龙福清有推卸不了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