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55
编号:
E000110053
中文姓名:
董淑萍
姓名拼音:
Dong Shuping
性别:
职务职称:
公诉人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沈阳市沈河区检察院公诉人。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七日上午九时,刘元胜在沈阳市沈河区法院被非法开庭。上午八点多钟,沈河法院如临大敌,沈阳市各区的消防车从沈阳市大剧院门前一字排开,几乎要排到沈阳市职工之家大厦的路口。沈河区法院的胡同里停靠了三辆大客车,还有特勤车在法院附近巡逻。六名消防员穿戴工作服,坐在法院对面的肯德基一楼待命。

法庭上,律师为刘元胜做了无罪辩护。刘元胜年近八旬的父亲为儿子修炼法轮大法无罪做了进一步的阐述。老人的话中间曾被法官打断。老人最后要求法院赔偿在非法关押期间给当事人刘元胜造成的经济与精神损失费。

法官黄刚作为主审法官。陪审员李红(女)、沈河区检察院公诉人董淑萍,未出席庭审,只有一个年轻人代为出席。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第二次在沈阳市沈河区法院被非法开庭,被非法判刑六年。家属要求上诉。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2/沈阳市法轮功学员刘元胜被非法判刑六年-39845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