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7月18日,姬海鹏、朱占良又带人将李小墩、李秋香夫妻抓到县党校“洗脑班”23天,强迫每人每天交伙食费50元,总计2300元。
2003年5月15日,姬海鹏、朱占良再次带人到李小墩家,把夫妻二人又关到乡派出所要罚款。二人因没有付罚款的能力(数字太大),晚上只好离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