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三日上午九点,哈尔滨道里区法院对六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道里区法院下达了判决书,徐晓影被非法判刑4年,罚金一万元;樊荣被非法判刑3年6个月,罚金五千元;朱纯荣非法判刑2年6个月,罚金三千元;李瑞非法判刑1年6个月,罚金三千元;高国庆非法判刑1年,罚金三千;姜晓杰非法判刑1年,罚金1千。高国庆,姜晓杰这两名学员已回家。
徐晓影于二零一九年九月三日通过律师提出上诉至哈尔滨市中级法院,办案人为法官方涛。
哈尔滨市宾县法轮功学员王健(女),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九日被依兰县法院非法判刑两年、罚款十万元。之后上诉到哈尔滨市中级法院。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冤判。审判长方涛,审判员牛若男、宗永平,法官助理朱思成,书记员李宇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