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川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检察官王玲被欺骗作伪证陷害王浩。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四日,王浩的妻子给恩施州法院院长和恩施州检察院院长发去了控告利川市检察院检察官王玲的控告信,控告王玲作为国家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不分好坏、不分善恶、不做任何调查,对好人王浩非法批捕、非法起诉,不讲法律,视法律为儿戏,现在还不同意王浩家人做亲人辩护人,给王浩家人带到了巨大的伤害。王玲涉嫌严重的违法乱纪,为此应依法对被控告人王玲在任职期间所犯下的滥用职权罪进行立案调查,追究其刑事责任。十二月九日,王浩的姐姐接到了恩施州法院来的电话说:他们管不了,而恩施州检察院没有任何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