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由县610、教育局、张家堡文办及小堡村配合下进到张全兴家,要求写什么所谓的“四书”未果。当时王大丽即教育局副局长就向家属宣布罚款3000元,立即从2003年10月截断工资停发。由于非法扣发工资,张全兴一家人断粮断炊,逼得张全兴和妻子两个60多岁的人靠打工维持糊口。
张全兴被涿鹿县教育局扣发剥夺赖以生存的退休金十七年,累计50-60万元。直至2019年5月张全兴含冤离世,年岁已经80岁的张全兴老人仍未得到一分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