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春市法轮功学员王洪艳:被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于二零一九年三月六日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被八监区二小队严管虐待,包夹田小云看管,二十四小时只允许去两次厕所,每天坐小板凳七、八个小时,强制做“转化”,家属已存钱两个月,王洪艳才收到钱。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李聪被非法判刑六年,自二零二零年七月左右被非法投入吉林省女子监狱以来,一直遭受虐待,除饿刑、熬鹰、坐小凳、不准洗漱、围攻洗脑、人格贬损侮辱等等手段外,公然被殴打和泼水冷冻。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一日,狱警指使包夹田晓云(诈骗犯,长春人)、查光(诈骗犯,白城人)、王淑文(诈骗犯,松原人)在监舍按住李聪,强迫她在别人写好的“五书”上按手印。因监舍门紧闭,外边只能听到叮咣的殴打、挣扎声,李聪喊“法轮大法好”的嘶哑声。九月十一日,李聪又被强迫按住,只听一阵劈啦啪啦、铁床撞击移动声,李聪喊:我不写五书。
二零二零年十一日二十四日,李聪被关到监区小号(比监狱小号狠毒),包夹是田小云、郑丹、杨亚丽、丁玲、李明珠。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六日和十八日,李聪被他们剥掉棉衣,穿单衣,往身上浇水,开窗冷冻,今年东北天气特别冷,遭的罪可想而知。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末,李聪从监区“小号”出来时,已精神恍惚、目光呆滞,身体瘦成了皮包骨。由所谓“帮教”李明华进一步强制洗脑“学习”。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二楼监室长田晓云,强制让于秀英坐小板凳,不让动,塑料的板凳,板凳上带尖、棱儿,坐在上面很疼,臀部被硌破、流血,结疤后又会被板凳硌破。
在吉林女子监狱期间,于秀英一直遭受坐小板凳的折磨,每天早上不到五点坐到晚上十点,直至出狱。